新华保险贵州分公司丨以案说险在身边认真阅

发布时间:2024/3/21 14: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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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保险贵州分公司持续开展“以案说险在身边”活动,解析真实案例,提示消费风险,增强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案例简介

年1月,消费者吴女士到保险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咨询其名下年投保的A保险。经系统查询,该保险一直未缴纳续期保费,保单处于失效状态。与吴女士沟通得知,她于年又投保了B保险,每年可领取生存金,拿到合同后未仔细阅读合同条款,误认为A保险的续期保费自动从B保险的生存金扣缴,故没有另存保费。吴女士在保险公司留存的电话地址均有误,保险公司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案例分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消费者的知情权表明消费者有权询问了解所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经营者有义务真实地向消费者说明所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相关情况。

上述案例中,消费者吴女士拿到保单后,未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上载明的保险条款、保险责任、保障期限,也未详细询问保单服务人员保单续期缴费方式、缴费期限等相关情况,再加上保单留存的地址电话不正确,保险公司无法与她取得联系,保单因未按时缴费而失效。

新华保险贵州分公司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投保时,一定要详细了解所投险种的保险责任、缴费期限、缴费方式、保障期限等相关内容;

二、投保后,根据保险合同规定按时缴纳保险费,避免未及时缴纳保费导致保单失效,失去保险保障。

三、电话、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进行更新,避免失联未能享受保险相关服务。

四、退保会造成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投保不盲目,退保需谨慎。

来源 新华保险贵州分公司

编辑熊瑛吕乘

二审涂恒熙

三审陈乾熙

校检汪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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